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金山屯区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,位于小兴安岭南麓,汤旺河中游,东与鹤岗市为邻,南与南岔区接壤,西与西林区相连,北与美溪区毗邻。南乌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。区政府驻地距市区中心55公里。区政府和金山屯林业局驻地金山屯,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。截止2012年,金山屯区面积1849.49平方公里,总人口4.8万人。2012年,金山屯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.7亿元。金山屯区有白山红松原始森林、石船山、金山鹿场等自然景观,有大砬子遗址,横山古墓群、老白山抗联遗址等人文景观。河中游,地理坐标为:东经129°12′58″°至129°56′,北纬47°14′至47°46′46″。北与美溪区(局)交界,南与南岔区(局)、鹤立林业局毗连,东与鹤岗市、鹤北林业局接壤,西与西林区为邻。金山屯区南北长60公里,东西宽54公里,总面积1849.49平方公里。金山屯区境内山脉起伏,属低山丘陵地区,最高海拨1068米,最低海拨184米,境内超过千米高的山峰有6座,地势是东北高,西南低,河谷宽阔,沟系深长,坡度较缓,平均坡度14°-26°之间,最大坡度40°左右。